、第十章.城市建筑色彩和标志性建筑 第七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内标志性建筑是城市的标志 对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地位 丰富城市文化内涵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人文环境的集中体现 是城市空间规划发展的控制标尺.在城市的主要入口,车站、广场。城市重点路段和滨水区域位置.应根据功能定位,环境景观和空间布局的要求建设相应规模的反映城市风貌。传统文化的标志性建筑物、第七十二条,标志性建筑应在下列区域设置,一.城市滨水地带、二.城市的主要景观轴线区域,三。城市的制高点、四,城市的历史文脉区域 第七十三条、标志性建筑的审批要求。一.标志性建筑应通过城市设计竞赛。选定建设方案.二。标志性建筑应结合用地周边地区的建筑规划情形做好三维仿真模型.进行比较选用,三,划定标志性建筑的用地应在时机成熟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未达到建设条件的.其用地可予以保留备用、四,标志性建筑的周边建筑物进行规划建设时必须和标志性建筑物在造型。色彩,尺度上统一协调。第七十四条,城市重要区域和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应按建筑区域在城市中的不同功能和性质对其进行色彩景观控制。第七十五条 城市建筑色彩分区内的建筑应具有协调统一的主色调、不同的城市色彩控制界面或节点的建筑色彩特征应有所不同,做到主色调统一 辅色调统一 场所色调统一等方法进行色彩搭配设计,城市规划区内应重点控制建筑色彩的区域,中心商务区CBD。商业区,地方文物保护区、科技文教区,住宅区.工业港口区和滨水旅游度假区等、一。中心商务区CBD、金贸区和大英山片区,中心商务区建筑群落的色彩规划控制以建筑之间色彩的同一调和和类似调和原则为主,采用蓝绿偏中性色彩为基本色调。不宜采用大面积高彩度和低明度的色彩。需要重点突出地位形象的。则可以适当考虑采用对比协调的色彩.在建筑群近人尺度部分则可适当考虑采用城市雕塑.小品等其他视觉元素增加地方性色彩以突出城市特有的人文色彩.或使用夺目性较高的色彩进行点缀.活跃周围环境的色彩景观气氛,二.商业区,海秀东商业区。金龙美食街,秀英大道商业街。南海大道汽车销售一条街、府城商业区等。商业区的色彩景观是城市中最为活跃、热烈的部分,应针对不同性质的商业活动采取不同的建筑色彩控制模式 建筑间色彩控制则以类似调和为原则.采用蓝灰 米黄等中性色为基本色调、也可以根据商业特点,通过对比协调形成的热烈冲击的视觉效果,商业区中的广告是影响最终色彩景观的重要因素 在规划设计中应注意广告的面积和位置。防止因广告的数量过多,位置无序而造成色彩景观的混乱、为了突出地方文化.可以在商业环境中采用传统店面.城市雕塑 小品等局部强调地方传统特色的方式来实现,三,传统地方文化区.中山 博爱、新华南,得胜沙,解放东.忠介路等商业街。对于传统地方文化区中进行的保护性更新建设,应在对旧有建筑文脉充分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在建筑色彩的选用上应与旧有建筑和环境保持高度的调和一致.严格防止出现破坏旧城区建筑色彩景观的色彩。采用本白。浅灰等相同色系或同一调和色系为基本色调,色彩景观要体现地方特色、广告招贴和商品陈列应遵从传统方式、避免因色彩面积过大而破坏景观,对于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性建筑。其外立面应以保护性清洗为主、尽量保留其原有的材质和色彩、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周边区域。其建筑的形式和色彩会直接影响到传统文化保护区乃至整个城市重点区域的景观,因此需要进行严格控制,周边区域建筑宜采用低彩度.高明度 偏中性的色系,应避免采用色彩性格强烈,高彩度的色彩产生喧宾夺主的后果。但同时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使用色彩的统一调和 类似调和和对比调和原则,以达到突出重点 主次分明、协调统一、四。科技文教区 江东文教基地,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中学,海南侨中.海师附中等.科技文教区的色彩景观控制计划应从其本身性质.历史文化含量。所处城市中的位置等方面具体分析,色彩控制应以自身的完整性为主 以建筑之间的色彩协调为原则 不必过分强调地方特色的体现,色彩施用可适当大胆和突破,与科技园区本身的性质地位相吻合、五,住宅区、同一住宅小区的建筑在造型。材料和色彩控制要突出同一性,协调性和完整性 不宜采用浓度过高明度过低的色彩,建筑色彩采用米黄等中性色为基本色调。对于地处文化保护区周边区域、对文化保护区总体景观有影响的 其建筑造型应有明确地方风格.色彩的选用应与传统地方色彩的协调以及与文化保护区之间的主次衬托关系。而其他住宅小区色彩的选用更多应考虑在所处环境景观中的重要等级 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小区与周围建筑色彩之间的主次关系。六。工业、港口区.占地较广,建筑面积大、对城市景观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工业区的功能和性质特点。在色彩景观的规划设计中不必过多强调对城市人文色彩的体现,应避免色彩单一 枯燥乏味 或是建筑之间色彩关系混乱。不协调、对视觉景观造成破坏.七 滨水旅游设施区,应对所处用地的自然地理特征进行仔细地分析研究、色彩控制以自身的完整性为主。以建筑之间的色彩统一调和.类似调和和对比调和为原则、不必过分地强调地方特色的体现,色彩适用可适当大胆和突破。以达到突出重点.主次分明,协调统一为最终目标.建筑色彩应采用低彩度、高明度偏中性的色系。第七十六条、城市街道色彩景观。街道景观在协调的基础上。应结合城市设计中所需强调的重点建筑或区段。在色彩关系上突出重点,明确层次关系,使整个街道景观色彩有张有弛、节奏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