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筑场地绿化与竖向设计、第四十四条。建设用地内的绿地面积必须符合建筑容量控制表中的绿地率指标.同时满足,海口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计入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 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第四十六条、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其它类别的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 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的集中绿地应符合相关专业规定 其它类别的用地应不少于5,第四十七条,绿地绿荫式停车场,地下及半地下停车库、裙房屋面的绿化计算详见附录二相关条款,城市各组团之间应根据地形设组团隔离绿带,绿带内除园林路、广场,园林建筑小品及管理建筑外,不得建设其他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中心绿地中的广场。平台。园路等配套设施的硬质铺装面积总和不大于该绿地总面积的30。的计入绿地指标.大于30,的。超出30 以上部分不计入绿地指标。与车行道连接的广场不入绿地指标、纳入道路广场指标,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地下车库 地下建筑覆土顶面标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高不大于1、2米,平均覆土厚度不小于1米.乔木。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70、绿地率按100 计,平均覆土厚度小于1米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其绿地率按30,折算.屋面标高与用地地面的高差超过12米的屋顶,平台、晒台、室内等绿化不计入绿地指标,景观用水按实际水面面积的100、全部计入绿地指标,结合绿地。以绿地为主.兼具有景观性的游泳池按实际水面面积的100 计入绿地指标。第四十八条、场地竖向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场地设计高程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对起控制作用的坐标及高程不得任意改动。二、设计应符合建筑室外自然地坪排水及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且不得防碍相邻各方的排水,竖向设计标高应和相邻建筑场地的竖向标高保持统一和协调,如地形条件允许.应和相邻建筑场地的竖向设计标高持平.三,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广场。各项市政工程管线敷设高程以及绿化覆土深度要求。四.在满足各项建筑功能要求的条件下 竖向设计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原有自然地貌的人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