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建筑场地绿化与竖向设计、第四十四条、建设用地内的绿地面积必须符合建筑容量控制表中的绿地率指标.同时满足,海口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计入绿地率的绿地面积 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 第四十六条,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其它类别的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的集中绿地应符合相关专业规定 其它类别的用地应不少于5,第四十七条,绿地绿荫式停车场 地下及半地下停车库。裙房屋面的绿化计算详见附录二相关条款,城市各组团之间应根据地形设组团隔离绿带 绿带内除园林路 广场。园林建筑小品及管理建筑外、不得建设其他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中心绿地中的广场,平台、园路等配套设施的硬质铺装面积总和不大于该绿地总面积的30。的计入绿地指标,大于30,的,超出30、以上部分不计入绿地指标、与车行道连接的广场不入绿地指标,纳入道路广场指标.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车站,码头 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标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高不大于1,2米 平均覆土厚度不小于1米,乔木 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70、绿地率按100。计,平均覆土厚度小于1米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其绿地率按30,折算。屋面标高与用地地面的高差超过12米的屋顶 平台、晒台、室内等绿化不计入绿地指标 景观用水按实际水面面积的100。全部计入绿地指标,结合绿地。以绿地为主.兼具有景观性的游泳池按实际水面面积的100,计入绿地指标、第四十八条,场地竖向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场地设计高程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对起控制作用的坐标及高程不得任意改动.二.设计应符合建筑室外自然地坪排水及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且不得防碍相邻各方的排水。竖向设计标高应和相邻建筑场地的竖向标高保持统一和协调、如地形条件允许.应和相邻建筑场地的竖向设计标高持平.三.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广场。各项市政工程管线敷设高程以及绿化覆土深度要求、四 在满足各项建筑功能要求的条件下、竖向设计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原有自然地貌的人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