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五十三条。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必须符合、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指标、第五十四条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 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 在体育 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5,居住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 不得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 但中心城范围内、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由开发单位实施的、可按.50,比例纳入建筑基地面积。且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原建筑基地面积乘以 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第五十五条.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集中绿地宜沿城市道路布局、第五十六条 位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筑基地 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F,M N 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见下表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单位.米、有效系数,N 小于,等于 1,5,0。70,大于,1。5 小于、等于,5.0,0。50,大于.5,0,小于 等于,12 0.0,30.大于、12 0,0,第五十七条。新建建筑基地的停车配置、应符合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 新建居住建筑基地 位于中心城地区的.汽车停车率应不小于。0.6,辆 户、其中、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的.应视周边地区配套情况适当增加,郊区汽车停车率,应高于中心城地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