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五十三条,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必须符合,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指标.第五十四条,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中应不少于5、居住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得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但中心城范围内、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由开发单位实施的、可按。50 比例纳入建筑基地面积 且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原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20,第五十五条,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 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 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集中绿地宜沿城市道路布局.第五十六条、位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 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 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F。M,N.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 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有效系数 见下表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单位,米,有效系数。N 小于、等于、1,5、0。70,大于。1 5、小于。等于、5。0 0。50、大于,5.0.小于、等于、12,0、0。30,大于.12.0、0,第五十七条 新建建筑基地的停车配置,应符合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基地。位于中心城地区的,汽车停车率应不小于。0、6。辆,户。其中、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的、应视周边地区配套情况适当增加 郊区汽车停车率 应高于中心城地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