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第一节.市域与城市发展定位,第十二条,市域与城市发展定位。山西省转型发展示范区。跨越式发展领先区,现代化工业新城,以经济总量翻番为目标,以农业现代化。工业新兴化,市域城镇化 城乡生态化为主攻方向,建设自然,生态,现代,宜居的幸福新城,第二节,产业发展战略、第十三条、第一产业.第一产业以农牧业发展为主,农业发展按照区域布局.规模经营、标准生产、集约开发的思路.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着力建设东南部平川区优质专用玉米和延秋瓜菜。西北部山地丘陵区特色小杂粮和优质马铃薯四大生产基地。牧业发展以养殖方式转变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品种改良为主线。以养殖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以奶牛.肉牛,肉羊为主的生态畜牧基地建设.第十四条,第二产业,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煤炭。电力两大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农畜产品加工,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冶金五个新兴支柱产业,以产业集群化发展为方向 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第十五条 第三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和旅游业。开发和建设一批大型批发市场 特色中介机构和配套服务设施。把本市建成区域性商品流,物资流 资金流,信息流集散中心,同时与五台山.恒山,芦芽山,云岗石窟.内蒙大草原等景区主动融合、联袂发展,构建起晋陕蒙周边黄金大旅游圈、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十六条 近期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15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1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0 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到100亿元和45亿元.平均分别增长16.40。和22,20,人口自然增长率每年控制在7、以内 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6,55万公顷。粮食总产量达到7亿公斤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年均增长8 第十七条,远期发展目标,规划期末,全市总人口将达到16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08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速度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00元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8亿公斤,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达到70亿元,650亿元和360亿元,第四节。土地利用战略。第十八条,生态优先、和谐发展。根据全市资源环境容量,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合理进行土地利用分区.明确区域生态功能 继续实行.小治理、大保护 严格保护好现有耕地,林地、草地 湿地等生态功能用地 加大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建设力度、适度开发后备资源,提升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的保障能力、创造和谐,安全 舒适和宜居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第十九条 保护耕地 提高质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实现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大力推进土地整理 复垦和开发,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第二十条 统筹协调。有序保障、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区域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城镇发展用地 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时序、强化土地利用分区空间引导.科学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依据优先保障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中心城镇和优势产业用地的原则 高效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二十一条 集约挖潜,循环利用,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推进中心城区。中心城镇。一般城镇和工业项目集聚区用地的集约利用,促进产业和人口集中布局.实现由外延扩张到内涵挖潜的全面转变 遵循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理念和原则,土地要素纳入循环利用体系,将土地生态环境治理由外部处理转化为内部消化。不断减少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实现,资源 环境、增长,协调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第五节,土地利用目标。第二十二条.耕地保护,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全面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期内。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59056、86公顷以上,其中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365516。86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4900公顷.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全面推进田 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实现数量和质量上的占补平衡,规划期内、全市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1300公顷,其中2010年耕地补充面积不低于3300公顷,第二十三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合理安排各业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城镇发展和工矿建设用地,通过工矿复垦,城乡挂钩,建设用地置换等方式逐步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9966,75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1274,44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5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0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2725,97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778、10公顷以内,第二十四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增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使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模式得到扭转。规划期内 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94 30平方米以内、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9,88平方米以内、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5年的3149万元。平方公里提升至11445万元,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的二、三产业的平均产值由2005年的2158万元、平方公里提升至4749万元.平方公里 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快荒山绿化、封山育林 农田林网、交通林带建设步伐,加大生态功能区建设力度 重点做好矿山采空区。塌陷变形区及露天矿排土场,煤矸石处置场。电厂储灰场的复垦和生态重建工作、规划期内。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万公顷,治理度达到85,荒山绿化3万公顷 封山育林2万公顷、中东部平川区农田林网建设1万公顷 完善1000公里道路林带建设.占地约1000公顷 新增1000公里道路绿化,占地约1000公顷 矿山生态恢复4500公顷,野生动物,自然生态保护区及湿地建设5万公顷。实现本市重点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部分地区生态状况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生态产业实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