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主要阐明本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明确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分解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分区管制措施.引导和调控土地利用方向 部署规划期内的重大工程。并制定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政策和措施。第二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保障发展.保护资源 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按照,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朔州。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土地资源特点,统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近远期之间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创建资源持续利用 节约集约 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第三条 规划原则.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必须贯彻依法规划的原则,必须贯彻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必须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必须贯彻统筹兼顾的原则,必须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必须贯彻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 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3、20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9 275号。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七大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朔政发、2009。106号。国家,山西省和朔州市其它相关法律和规定,第五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朔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 右玉县。应县 土地总面积10624。3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以2010年为规划阶段性目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