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的挑檐,阳台 房屋外墙以及设施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擅自变更、修饰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变更,修饰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部立面的,按照违法变更.修饰立面面移每平米处以1000元罚款.二。施工工地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拦的,按照应当设置围挡长度每延长米处以100元罚款、废水、泥浆随意排放的,按照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0元罚款.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期限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平整场地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设置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按照擅自设置广告版面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拒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没收 有本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情形的.可以扣押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物品,工具或者车辆 一、在居住区内饲养鸡,鸭 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的,每头.只。处以50元罚款。二。在户外屠宰禽类的、每只处以50元罚款。屠宰畜类的。每头、只、处以500元罚款、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游园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举办节庆 文体、宣传等大型活动或者设置设施 堆放物品的、按照站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四,集贸市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营或者环境不整洁.经营设施不完好的、对市场开办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五、临街的经营者超出其经营场所的门窗 外墙,场地界线摆卖 展示商品和进行经营、作业活动的.按照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六,在露天公共停车场所和其他公共空地内停放.展示预售车辆的、对预售车辆停放者处以每辆1000元罚款。七。户外广告设施陈旧,破损,到期.失去使用价值未整修或者拆除的、按照广告版面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八.擅自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地点、要求和时限在城市道路,桥梁.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标志 悬挂标语等宣传物品的,处以500元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门窗或者路而。桥梁 护栏,电.灯 杆,树木以及其他设施和户外公共场所张贴 涂写 刻画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清除,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在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道路两侧、交通路口以及其他户外公共场所派发广告.经营_眭宣传品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派发的剩余广告和经营性宣传品。并对违法行为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组织者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三 项。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第三十七条、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 公正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