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宁波市基于电子铅封的车辆货物运输远程实时监控服务规范 DB3302/T 1055-2018
  • 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 2023年
  • 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3/T1039-2007
  • 宁波市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 DB3302/T 1104-2019
  • 衢州市“一证通办”数据应用技术规范 DB3308/T 049-2018
  • 宁波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元 DB3302/T 1088-2018
  • 绍兴市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 DB3306/T 011-2018
  • 湖州市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 DB3305/T 133-2019
  •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 嘉兴市内河码头绿色发展评价指南 DB3304/T 038-2019
,第五章、土地使用权的终止。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第三十四条,市土地管理局应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六十天、通知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办理终止手续.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三十六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内向市土地管理局申请续期。获准续期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登记手续、第三十七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土地管理局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补偿金额由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出让合同余期,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性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评估价格等因素 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