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用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公共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第三十三条,城市排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管理制度.排水用户需要向城市公共排水管网连接户管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城市排水许可 并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规定.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和附属设施。第三十四条。城市排水遵循雨水.污水分流排放原则,新城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应当建设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排水设施,已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 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第三十五条,新建或者改建的排水管道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网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沉淀井 化粪池等设施,排水户应当定期疏通和清掏自有排水管网 造成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堵塞,冒溢和损害的、由责任者承担疏通,清掏和维修费用、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有下列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 施工泥浆 残土.积雪等易堵物或者排放剧毒,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二,擅自将自建排水管网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网、沟渠或者改变排水流向。三,占压,掩埋.堵塞 拆卸.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四、穿凿城市排水管网,检查井、雨水井 明沟、暗渠敷设工程管线。五,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六,破坏.盗窃城市排水设施,七 其他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