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5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应当进行抗震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其审查必须纳入该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对初步设计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还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6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7,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8,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 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10,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 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对于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建,2008 239号,要求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或者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1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12、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公示栏,向社会和公众公示对该工程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检测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的姓名 职称,执业资格及本人5吋近期彩色照片 13 严格按照,关于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方见证检测和专家评价验收制度的通知.冀建质、2012.152号,要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第三方见证检测和专家评价验收制度,切实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 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15.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16,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17,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8。在抗震设防区内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