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 修订等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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