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 备案,培训,宣传 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第六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推动实现应急预案数据共享共用。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数据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进应急预案管理理念.模式 手段、方法等创新.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 指导处置救援的作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