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对外开放第四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边境地区优势布局、加强与相邻国家在能源矿产 基础设施,农牧业.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支持边境地区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边境地区产业、贸易,通道和平台建设,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第四十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开放合作平台和边境口岸建设、鼓励口岸腹地一体化发展地区先行先试。促进互联互通设施建设。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园区及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境内外企业 产业入园发展 推动与相邻国家建立区域合作 支持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边境地区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第四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边境经济合作区 跨境经济合作区功能和布局.加强边境口岸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边境口岸安全,综合服务能力和便利化水平.统筹推进智慧口岸,数字国门试点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保障能力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进口资源在口岸和腹地产业园区落地加工、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第四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区.支持培育边民互市贸易加工产业、符合地方实际的特色物流产业和商品商贸中心 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范围和规模,推进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引导互市贸易向加工.投资 贸易一体化方向发展,第四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自治区与周边国家相关地区联络机制.积极拓展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多渠道开展经贸活动、为企业畅通国内外市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