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更新的实施第二十一条.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坚持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修缮利用.改建完善,拆除重建三种方式有序推进,第二十二条。实施城市更新、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 优化城市设计.落实城市风貌管控要求,彰显城市特色。二。尊重城市发展历史、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三,落实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防涝,防洪,防疫、防灾等能力,四、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打造绿色生态城市,五。优先对市政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和改造,推进综合管廊,公共充电桩等新型集约化基础设施建设 六。通过对既有建筑,公共空间进行更新.持续改善建筑功能和提升生活环境品质 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集约化提升改造,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八,挖掘低效存量资源,推动老旧厂区,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 九,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综合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十,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坚持二环内做,减法,二环外做 乘法,二环内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2、0、落实二环路沿线规划要求、推进融合发展 十一,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二十三条,更新项目实施中、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持老城格局和街巷肌理 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当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 典型构件的基础上.依法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国有历史建筑可以通过公开招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 第二十四条,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应当完善道路网络 环境卫生 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实施老旧 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的。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按照民生需求优化功能、丰富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与品质.实施老旧公共安全设施更新改造的、应当加强城市安全保障,提高城市应对多风险能力,第二十五条、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更新改造的、应当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规划布局、安全隐患等因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养老、托育 家政 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应当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 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利用公有房屋建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幼儿园。警务室、养老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第二十六条。实施老旧厂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明确保留保护建筑,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修缮。维护,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 发展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第二十七条,实施老旧街区更新改造的。应当优化业态结构、完善老旧楼宇等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新场景。挖掘新消费潜力 推进精品街道.城市客厅,创意园区等活力街区建设,第二十八条,实施产业园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产业。提升产业能级,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 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引导企业和项目入园进区 推动产业高端化 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第二十九条,实施公共空间更新改造的。应当统筹绿色空间 滨水空间。慢行系统,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改善环境品质与风貌特色。可以将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同步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同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民主协商 因地制宜。安全适用,风貌协调的原则,加装电梯的 由相关业主依法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实施,受益业主应当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营费用。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加装电梯相关协调,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