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更新的实施第二十一条,城市更新活动应当坚持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修缮利用。改建完善,拆除重建三种方式有序推进,第二十二条。实施城市更新。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优化城市设计、落实城市风貌管控要求.彰显城市特色、二 尊重城市发展历史.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三 落实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防涝,防洪、防疫 防灾等能力.四。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打造绿色生态城市。五.优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和改造,推进综合管廊,公共充电桩等新型集约化基础设施建设 六。通过对既有建筑.公共空间进行更新,持续改善建筑功能和提升生活环境品质。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集约化提升改造、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八。挖掘低效存量资源 推动老旧厂区。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九,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综合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十 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坚持二环内做,减法 二环外做、乘法。二环内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2,0.落实二环路沿线规划要求.推进融合发展.十一,国家.省 市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三条.更新项目实施中 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持老城格局和街巷肌理.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特色。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当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 依法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国有历史建筑可以通过公开招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第二十四条.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应当完善道路网络,环境卫生 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老旧、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的,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按照民生需求优化功能.丰富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与品质,实施老旧公共安全设施更新改造的,应当加强城市安全保障、提高城市应对多风险能力,第二十五条、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更新改造的 应当统筹考虑群众意愿.规划布局,安全隐患等因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加强养老。托育 家政 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应当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 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利用公有房屋建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幼儿园、警务室,养老设施 文化体育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第二十六条,实施老旧厂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明确保留保护建筑,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修缮。维护,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和再生价值.发展文化创意 旅游等产业。第二十七条 实施老旧街区更新改造的.应当优化业态结构 完善老旧楼宇等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新场景 挖掘新消费潜力。推进精品街道,城市客厅.创意园区等活力街区建设,第二十八条。实施产业园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产业、提升产业能级.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引导企业和项目入园进区,推动产业高端化 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第二十九条 实施公共空间更新改造的 应当统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改善环境品质与风貌特色.可以将边角地.插花地 夹心地同步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同步组织实施,第三十条.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安全适用,风貌协调的原则 加装电梯的,由相关业主依法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实施、受益业主应当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营费用 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加装电梯相关协调、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