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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用于绿化的土地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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