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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用于绿化的土地。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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