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燃气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七项规定,阻碍,阻止对燃气设施抢修致使燃气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