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Code,for.safety,design of,uranium.mills。tailings,pond.in,nuclear、industryGB 50520 2009主编部门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 0 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 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20、2009、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6.1。1 6、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5,124号,的要求,由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 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资料,认真总结了我国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并结合国内铀水冶厂尾矿库。尾渣库工程发展的需要 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尾矿库,尾渣库选址,尾矿坝。尾渣坝设计,尾矿库.尾渣库防洪,尾矿库 尾渣库排水,尾矿库、尾渣库退役,辐射监测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地址.石家庄市189信箱,邮编.050021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哲辉。刘树金.赵宏圣、陈,华,主要审查人员.潘英杰 景文信,郑仕忠,薛建新,王志章。刘世英.范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