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尾矿坝。尾渣坝设计5 1 尾矿坝设计5.1,1,尾矿坝、含初期坝和堆积坝,的等级应与尾矿库的等别一致 5。1 2,尾矿坝坝址的选定.应以筑 堆,坝工程量小.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好,形成的库容大,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污染地表,下,水为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尾矿坝坝址应避开断层 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并应避开熔岩发育地区.无法避开时应进行论证、并有妥善的处理措施,2,坝基中有可能发生地震液化的土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的有关规定进行发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评价,并应做好处理工作.5.1。3 初期坝可分为透水坝和不透水坝,初期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初期坝选用透水堆石坝时、上游坡反滤层应设计保护层,2 初期坝选用均质土坝或组合土坝时。必须在坝体内设计有效的排渗设施 3。初期坝坝型应选用透水堆石坝 5,1。4、尾矿堆积坝的筑坝方法可分为上游筑坝法,中线筑坝法和下游筑坝法.筑坝方法的选择和堆坝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筑坝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尾矿的物理力学性质。尾矿库地形地质条件,气候特征.地震烈度,尾矿堆坝的上升速度 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等诸因素 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 应采用上游筑坝法 2,尾矿堆积坝的外坡应设计稳固的护坡、每一次用尾砂加高堆积坝体后应立即护坡、5 1、5 尾矿坝坝顶在尾矿库沉淀池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由下式确定,Y,h,R e、A 5。1、5、式中、Y。坝顶与沉淀池正常工作水位的高差 m h 调洪水深.m、由调洪演算确定,R,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m,e,最大风壅水面高度、m,A,最小安全超高,m,按表5 1.8确定、5,1,6。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和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有关规定、一般尾矿堆积坝的内坡很缓时,最大波浪爬高和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值可忽略不计.上游式尾矿堆积坝沉积滩顶至最高洪水位的高差不得小于表5.1 8规定的最小安全超高值,同时,滩顶至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表5 1、8中规定的最小滩长值、5,1。7 尾矿库挡水坝应按水库坝的要求设计,5,1.8,位于地震区的安全超高尚应增加地震壅浪高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有关规定确定、上游式尾矿堆积坝滩顶至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表5.1 8、中最小滩长值与地震壅浪高度对应滩长之和 5.1 9。在尾矿坝内应设置排渗设施.尾矿坝的排渗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足够的排水能力、保证自由地向下游排出全部渗水 2 按排水反滤要求设计.保证坝体及地基土不产生渗流破坏.3、排渗设施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有关规定执行 5.1、10,尾矿坝稳定计算应分别核算初期 后期及特定的中期的稳定性 稳定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期坝竣工时的下游坡稳定性 正常工作条件、2.尾矿坝、初期坝、堆积坝。在正常渗流状态下下游坡稳定性 正常工作条件.3、水中填土坝 水坠坝等施工期的坝坡稳定性 非常工作条件.4,尾矿坝在校核洪水位有可能形成稳定渗流状态下的下游坡稳定性.非常工作条件,5、初期坝上游坡除库后排矿外。可不作稳定计算,其坡度可与下游坡相同 5.1 11,尾矿坝静力稳定计算可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法.对于有连续的厚尾矿泥夹层可采用改良圆弧法,对于高坝及一些复杂的情况,应同时兼用毕肖普法或其他严格方法计算。坝体稳定计算可按国家现行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有关规定执行、尾矿的物理力学特性对于不同的工艺流程可能有较大的差异、而在设计阶段不可能取得有关数据时,设计可借鉴类似水冶厂的尾矿特性数据计算坝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待水冶厂生产一定时期后.应再进行勘查,取得数据 校核修改设计。坝的级别应与尾矿库等别一致,采用计取条块间作用力的计算方法时,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1 11规定的数值,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法计算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时、对1级坝正常工作条件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其他情况应比表5、1、11规定的数值减少8。5.1 12、位于地震区的尾矿坝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5073对各构筑物进行抗震计算.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1,11非常工作条件。规定的数值、5,1,13 尾矿坝坝面应设置排水沟、坝体与岸坡连接处必须设置排水沟 其集水面积应包括岸坡集水面积在内。沟的断面尺寸应由计算确定 5,1、14。坝高超过30m,包括初期坝.的尾矿坝应进行观测。并设置必要的观测设施,设备,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坝体沉降及位移。2 坝体浸润线 3。渗透水的流量及固体悬浮物,pH值及主要有害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