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尾矿坝、尾渣坝设计5。1,尾矿坝设计5,1,1,尾矿坝。含初期坝和堆积坝,的等级应与尾矿库的等别一致,5。1。2、尾矿坝坝址的选定、应以筑.堆.坝工程量小。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好、形成的库容大 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污染地表,下,水为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尾矿坝坝址应避开断层.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 并应避开熔岩发育地区。无法避开时应进行论证。并有妥善的处理措施.2。坝基中有可能发生地震液化的土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5073的有关规定进行发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评价,并应做好处理工作、5 1、3 初期坝可分为透水坝和不透水坝。初期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初期坝选用透水堆石坝时。上游坡反滤层应设计保护层 2 初期坝选用均质土坝或组合土坝时.必须在坝体内设计有效的排渗设施.3,初期坝坝型应选用透水堆石坝 5,1、4.尾矿堆积坝的筑坝方法可分为上游筑坝法。中线筑坝法和下游筑坝法.筑坝方法的选择和堆坝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筑坝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尾矿的物理力学性质,尾矿库地形地质条件.气候特征、地震烈度.尾矿堆坝的上升速度、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等诸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采用上游筑坝法,2,尾矿堆积坝的外坡应设计稳固的护坡 每一次用尾砂加高堆积坝体后应立即护坡,5,1 5。尾矿坝坝顶在尾矿库沉淀池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由下式确定、Y h.R、e A.5,1 5,式中,Y。坝顶与沉淀池正常工作水位的高差。m,h.调洪水深.m,由调洪演算确定,R,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m,e,最大风壅水面高度 m。A,最小安全超高。m 按表5,1、8确定.5.1,6 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和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 274有关规定.一般尾矿堆积坝的内坡很缓时、最大波浪爬高和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值可忽略不计、上游式尾矿堆积坝沉积滩顶至最高洪水位的高差不得小于表5,1,8规定的最小安全超高值。同时、滩顶至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表5、1。8中规定的最小滩长值.5、1,7,尾矿库挡水坝应按水库坝的要求设计,5 1.8、位于地震区的安全超高尚应增加地震壅浪高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有关规定确定、上游式尾矿堆积坝滩顶至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表5,1.8 中最小滩长值与地震壅浪高度对应滩长之和,5。1,9,在尾矿坝内应设置排渗设施,尾矿坝的排渗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足够的排水能力.保证自由地向下游排出全部渗水.2 按排水反滤要求设计、保证坝体及地基土不产生渗流破坏.3,排渗设施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有关规定执行。5,1 10,尾矿坝稳定计算应分别核算初期 后期及特定的中期的稳定性.稳定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期坝竣工时的下游坡稳定性,正常工作条件.2。尾矿坝,初期坝,堆积坝,在正常渗流状态下下游坡稳定性 正常工作条件.3。水中填土坝,水坠坝等施工期的坝坡稳定性 非常工作条件 4。尾矿坝在校核洪水位有可能形成稳定渗流状态下的下游坡稳定性,非常工作条件,5,初期坝上游坡除库后排矿外.可不作稳定计算.其坡度可与下游坡相同 5.1,11 尾矿坝静力稳定计算可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法.对于有连续的厚尾矿泥夹层可采用改良圆弧法.对于高坝及一些复杂的情况.应同时兼用毕肖普法或其他严格方法计算,坝体稳定计算可按国家现行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有关规定执行,尾矿的物理力学特性对于不同的工艺流程可能有较大的差异,而在设计阶段不可能取得有关数据时、设计可借鉴类似水冶厂的尾矿特性数据计算坝坡的稳定安全系数 待水冶厂生产一定时期后 应再进行勘查,取得数据,校核修改设计 坝的级别应与尾矿库等别一致 采用计取条块间作用力的计算方法时,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1,11规定的数值。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法计算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时,对1级坝正常工作条件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其他情况应比表5,1,11规定的数值减少8 5 1,12 位于地震区的尾矿坝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对各构筑物进行抗震计算,坝坡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1,11非常工作条件、规定的数值、5 1.13,尾矿坝坝面应设置排水沟。坝体与岸坡连接处必须设置排水沟,其集水面积应包括岸坡集水面积在内,沟的断面尺寸应由计算确定。5,1,14 坝高超过30m、包括初期坝,的尾矿坝应进行观测、并设置必要的观测设施,设备,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体沉降及位移,2 坝体浸润线,3,渗透水的流量及固体悬浮物.pH值及主要有害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