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规范邮政市场秩序。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邮政服务,快递业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 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市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完善市场机制 保障邮政服务实施,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市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在市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其所辖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国安 民政,国土房管,规划,市政.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第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和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第六条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 安全,方便的服务.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 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