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 规范邮政市场秩序 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邮政服务 快递业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特殊服务给予补贴。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市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 完善市场机制、保障邮政服务实施.确保邮政通信安全 畅通.市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在市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其所辖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国安。民政,国土房管 规划、市政.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第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和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 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 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