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规范邮政市场秩序,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邮政服务。快递业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 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市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完善市场机制。保障邮政服务实施,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 市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在市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 负责其所辖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国安、民政.国土房管、规划,市政、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 第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和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 方便的服务.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