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规范邮政市场秩序、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邮政服务、快递业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 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市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完善市场机制 保障邮政服务实施.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市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在市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其所辖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 财政、教育。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国安 民政。国土房管、规划、市政.工商 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 第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和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 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