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规范邮政市场秩序。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邮政服务 快递业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和实施本市邮政业发展专项规划。完善市场机制、保障邮政服务实施,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市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在市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 负责其所辖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城乡建设.交通,公安。国安、民政。国土房管。规划 市政.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邮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普遍服务 第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和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邮政监管派出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邮政设施、危害邮政通信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