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重庆市坡耕地合理耕层评价技术规程 DB50/T 1042-2020
  • 重庆市见义勇为条例
  • 重庆市电动汽车简易型交流供电装置技术规范 DB50/T 1021-2020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 2023年
  • 重庆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50-218-2015
  • 重庆市草地牧草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DB50/T 1028-2020
  •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 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规范 DB50/T 1055-2020
  • 重庆市科研项目评审规范 DB50/T 1029-2020
  • 重庆市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商务价值行为认定规范 DB50/T 1048-2020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赡养人 扶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履行相关义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歧视,侮辱,诽谤老年人的,二 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三、不履行赡养、扶养协议的。四 虐待、遗弃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 五。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六.侵害老年人合法财产权和居住权的.七 侵占,挪用。冒领养老保障等资金的。八,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第六十六条。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未依法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 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养老机构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用六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立即退还超额部分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拒不退还的,处违法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养老机构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出范围使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违法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或者不明示优待服务内容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予以警告 拒不改正的 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