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条,市 区县 自治县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信息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第六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 依法从事社会公益、咨询服务,生产经营等活动,并为其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用人单位招用老年人的、应当依法与其订立书面劳务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有毒,有害,重体力.高空.井下。水下.高温,低温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老年人参加劳动或者社会活动获得报酬,扣减其养老金或者福利待遇,第六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加强老年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均衡配置各类老年学校和学习点 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鼓励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并开放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 第六十四条、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口的分布状况,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合理设置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户外交流。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各级人民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老年人组织应当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