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信息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社会公益,咨询服务,生产经营等活动。并为其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用人单位招用老年人的.应当依法与其订立书面劳务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有毒.有害 重体力。高空.井下。水下.高温、低温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老年人参加劳动或者社会活动获得报酬。扣减其养老金或者福利待遇、第六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加强老年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三条,市,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 均衡配置各类老年学校和学习点.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鼓励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 设置并开放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 第六十四条,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口的分布状况,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合理设置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为老年人提供户外交流 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各级人民政府和文化.体育等部门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应当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