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行为的 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 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