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宝坻区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教育局拟定的 宝坻区学校校园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11月9日.宝坻区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学校校舍安全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办,2015,92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所属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 的校舍、包括学校,园所、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土地.道路、运动场地等,二、检查内容,一.各街镇,区教育局直属办学机构、民办学校的投资方和举办单位、落实本地区 本部门学校校舍安全排查和检测.鉴定工作的情况。1 对辖区内学校校舍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主要排查内容有.房屋的重要结构部分有无变化,包括房屋基础有无不均匀沉降 墙体有无开裂或倾斜.屋架。梁 柱,屋面板等受力构件有无弯曲。变形.开裂.房屋隔震与消能减震装置有无问题等.外檐。阳台.台阶,散水。勒角等处有无影响安全的情况 屋顶有无漏雨影响安全使用,门窗及玻璃。护栏 楼梯扶手是否影响安全使用,顶棚 墙壁装修是否影响安全使用 烟道.垃圾道,雨水管是否影响安全使用,上下水 暖气管道.卫生设备是否影响安全使用.是否使用顶置无防护罩吊式电风扇、变电室。箱,配电柜,电气线路是否完好.有无漏电,室内地面。室外道路及场地是否影响安全使用.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能否正常使用 围墙,大门,烟囱。水塔。看台、雨棚。车棚。花窖 水井等是否安全,给排水管网.燃气、供暖 制冷。通风。电气.防雷。消防、特种设备等设施.含各类井.是否安全.对已经采取加固和防治措施的房屋。重点进行效果检查,经排查后需要检测,鉴定的校舍和国家强制规定需检测未检测的设备设施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等国家强制规定需鉴定未鉴定的房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由各街镇。区教育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检测。鉴定,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相关检测.鉴定,2,落实校舍定期检查制度的情况.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 通过经常性检查 季节性重点检查,年度综合性检查等方式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并对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的校舍进行重点监控。年末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 1984,第678号、形成校舍完损程度的书面报告 校舍安全检查的情况,结果及报告等材料要建立校舍安全工作台账并妥善保存 3 落实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的情况,学校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电力 防雷。消防.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4,落实房屋定期鉴定制度的情况、按照、建立健全天津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二,组织落实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的情况 学校发现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排除安全隐患 停止使用 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措施及时维修或者更换.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危险房屋要由街镇,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封、严禁使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妥善做好校舍停止使用后的安置工作。各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办学校的投资方和举办单位要综合考虑行政区域内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 校舍状况以及城区规划 拆迁等因素、制定校舍建设.维修实施计划 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现行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现行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和校舍使用维修的合理周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校舍维修计划和实施方案。学校须加强校舍的日常维护保养,校舍出现使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缮,确保校舍始终处于安全 良好的使用状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养护和修缮管理的责任。三,将校舍安全作为审批设置新的学校或进行学校办学资质年检时的重要审核条件的情况 对于将建设时间较早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房屋.因灾受损或达到使用年限不能安全使用的房屋作为校舍使用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学校办学资质年检时,对于校舍不符合法定办学条件或校舍使用管理不合格的学校 应责令停止使用该校舍并限期整改,四,将校舍管理工作全面及时纳入校舍系统和校舍管理档案的情况。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教育局直属办学机构 民办学校的投资方和举办单位要组织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天津市学校校舍代码管理系统和校舍管理档案等建设工作,指定专门机构,责任到人 采集各类校舍数据,完善校舍管理系统信息,建立健全校舍管理档案,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全面检查数据和档案是否准确完整,校舍系统.校舍管理档案应实施动态管理 校舍安全检查、评估。鉴定,检测。维修等工作的情况和资料应全面纳入校舍系统和校舍管理档案.充分发挥校舍系统,校舍管理档案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三、检查方法采取学校自查,区。街镇,民办学校的投资方和举办单位排查。部门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街镇,区教育局直属办学机构,民办学校的投资方和举办单位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部门与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整改.要逐个学校彻查实改。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校舍安全使用。安全检查工作实行单位领导 主管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层层签字.留有工作痕迹,要做到谁管理谁签字。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要采取单位领导分片包保方式开展工作.建立辖区 分管单位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台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 区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宝坻分局、房管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宝坻分局,消防支队,安监局 科委.地震办。财政局。水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气象局、卫生学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校舍安全检查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基层督促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四,工作要求2015年11月10日前。各街镇 区教育局直属办学机构、民办学校的投资方和举办单位要将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样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基建科,联系人,肖继海。联系电话,29236503。2015年11月16日前、各单位要完成排查工作.并上报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自查问题清单和校舍自查问题汇总清单.以电子版形式报区教育局基建科、11月21日前.各街镇将各校.含民办校、纸制清单整理合订后上报。教育局直属单位以校为单位上报.样式详见附件2.7。加盖公章.签字要求手签、报送两份至区教育局基建科,同时按学校隶属关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方和举办单位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