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 城镇设施管理,第二十条.城镇街道应当按规定设置街名标志,照明,通信、消防,车辆停靠点,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和损坏。城镇供电。供水。通信 有线电视等线路的设置应当整齐有序。规范安装,城镇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加强对公用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定期维护或更新 保持整洁,完好.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挖掘或占用城镇道路、广场,防洪堤 停车场。绿化地及其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附属设施用地 确需挖掘或临时占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依法缴纳临时暂用和恢复费,方可施工,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城镇规划区内的人行道上清洗 修理车辆、搭盖风雨棚,摆摊设点,沿街门面不得向外延伸另设摊点,堆放货物 禁止在校园门口摆摊设点 学校周围100米内不得开设娱乐场所,第二十三条。超限车.铁轮车,履带车需通过城镇道路的 应当按规定报经交通.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过 在城镇营运的机动车。三轮车.人力车应遵守交通法规.在规定的站 点或停靠路段搭载乘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物阻塞城镇交通,第二十四条、在城镇规划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设置发布.设置的广告必须内容健康,文字用语准确.并定期维修或者拆除,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确保户外广告的安全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