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律援助范围 第九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医疗损害赔偿的,八,遭受家庭暴力,虐待 遗弃,维护合法权益的 九,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 经济困难的,二。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四、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五 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第十二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三,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第十三条,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第十四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等因素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