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或者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压制。打击报复信访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第四十七条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治安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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