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社会应当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树立男女平等意识 尊重妇女 为妇女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促进妇女事业的良性发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辖区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依法制定本区域内妇女权益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 农业,教育,卫生计生 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区域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捐资助学、教育培训、扶贫救助等方式,开展保障妇女权益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制定和落实妇女权益的各项保障制度和措施.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第七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妇女联合会应当依法依章程对求助妇女提供热线解答。法律援助、紧急解困等维权服务、第八条,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妇女权益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性别平等评估 第九条,每年三月八日所在的周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