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社会服务.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域和级别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 同步建成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达不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 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鼓励 引导,支持企业开发,生产、经营适应老年人需要的文化,体育。生活等产品和服务,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公益性岗位控制规模内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开发养老服务辅助性岗位,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业就业 创业.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运营。以奖代补等方式 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置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收住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结算.第二十六条.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农村敬老院.可以收取适当费用向农村留守老年人开放 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或者免费照料服务,满足前款规定的人群需求后 仍可收住老年人的农村敬老院.可以收取适当费用向农村其他老年人开放,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第二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养老机构可以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