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对象,范围和形式,第十条,公民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有事实证明需要法律帮助,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执行、第十一条,除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章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外,符合前条规定的当事人还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一,因工伤和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二 因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三,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到损害的。四,因征地。拆迁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五.因假劣种子 农药 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六。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下列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一、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二 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 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第十三条,外国籍.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 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四条.法律援助的形式。一,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其代理。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办理公证证明 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