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对象,范围和形式,第十条。公民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有事实证明需要法律帮助,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执行,第十一条.除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外、符合前条规定的当事人还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一。因工伤和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 二。因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三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到损害的,四、因征地,拆迁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五 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六 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下列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一,盲、聋 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 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第十三条 外国籍 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第十四条,法律援助的形式、一。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其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办理公证证明,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