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第五条 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 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主要包括、一。对危、急.重病员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不负责任地转院,或无故,借故推诿,拒治。擅离职守.不认真检查病员、观察病情变化 贻误抢救时机。直接造成不良后果的。二 在诊疗工作中.对疑难.危,急,重病员的病情不向上级医师汇报。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上级医师在接到下级医师的报告后,不及时处理,对病情已发生明显变化的病员 虽能掌握病情发展情况、但未及时采取相应抢救措施.不及时请会诊,直接影响诊断治疗和预后.被请急诊会诊的科室和医师无故不及时参加会诊.或推诿失职。贻误抢救时机而直接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在诊疗工作中,违反药物配伍禁忌.使用剂量、使用方法 药物过敏试验等规定。不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不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常规、造成严重过敏、感染或交叉感染,直接导致不良后果的,四.在手术治疗中,术前不按要求充分准备手术方案 违反手术审批制度 术后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脏器、不严格履行查对制度而开错手术部位 摘错器官,术中遗留器械,纱布 棉花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术后医护处理严重不当、直接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造成发错药.打错针.输错血 不遵医嘱擅自施行错误处理,不按时,不按规定交接班,擅自脱岗 直接造成不良后果的.六.在药剂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严格履行规章制度而配错方,发错药 写错用法.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对毒 限,剧药品管理不善、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 擅自制剂临床自用、在制剂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不良后果的.七。在医技科室工作中假报检查结果。或由于不负责任而发生检查结果漏报.错报 或丢失标本,验错血型,发错血,拍错片、直接影响诊断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八 医疗单位各级领导不负责任,无故不及时解决医疗。护理.医技等方面临时出现的或医务人员,病员及其家属反映的涉及病员安危的紧急问题,或明知故拖、放弃领导责任,直接影响诊断。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九,医疗单位的行政.后勤 供应等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不履行职责 借故或无故推诿。拖延解决涉及临床工作的紧急问题.或不主动配合临床工作.直接影响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导致不良后果的,十 在麻醉中选错麻醉方式,部位 错用麻醉药物或麻醉药过量以及违反操作规程 不认真观察病员的病情变化.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一,其它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第六条.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技术过失是指行为人限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发生诊疗护理工作中的失误、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第七条 责任与技术两种原因兼有的医疗事故,应根据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第八条,医务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及正确诊疗方案施行诊疗工作 仍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意外情况,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属医疗事故 主要包括 一,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诊疗原则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中发生的意外变化、对危重病员已采取了抢救措施仍发生意外的变化、经做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阴性,但在治疗中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的,或未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而在治疗中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的.二,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药物,包括生物制品.正常剂量和方法进行治疗时发生的副反应。三。手术按操作规程进行 术后发生的脏器粘连。渗血,继发性感染等症状,四,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各种诊疗性穿刺及检查所发生的意外.五、在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时,执行了审批制度,向病员及其家属说明了情况,并征得同意签字,又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仍发生的意外、六.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第九条,因病员及其家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执行医嘱,或拒绝诊疗方案中的某项必要检查,治疗手段等不配合诊疗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第十条、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发生一般错误,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称医疗差错。第十一条 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等级的医学鉴定标准,按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