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的通知各有关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进行建设和竣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现就我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我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道路、管廊管线和其它建设工程,二 规划验收内容.一、建筑工程 1,用地性质.地块面积,用地界线,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面积,绿地率。停车泊位等经济技术指标。2,使用性质。平面位置.一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含地下部分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建筑型体 外立面装饰材料和色调及其他内容,3.出入口 道路,公厕及环卫设施,市政管网,硬化地坪等公共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设施,4.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全部拆除情况及施工工地清场情况,二.道路,桥梁工程、1 道路性质、等级、红线宽度。起讫点及长度,2、道路中线控制坐标及竖向标高,横断面,纵断面,平曲线.竖曲线、交叉口。3.道路绿化,管线埋设宽度 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 公交停靠站,交通服务设施、4,桥梁长宽 宽度,断面划分,桥梁结构类型。桥梁设计荷载等级,跨线桥下的净空高度,跨河桥梁的防洪标准及其他内容,三、市政管廊、管线工程.1,管廊管线种类 等级.起讫点及长度、宽度。管径,2 管廊管线中线控制坐标.埋深 地面及管顶标高及其他内容、四,其它建设工程 三、申报材料、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 应当持下列资料,向规划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一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三 测量定位放线图及工程定位复核记录、四.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五、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测量报告书,六,经审核的竣工图纸一套、含电子版。七,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四、验收程序,一 建设单位持规划验收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二,市规划局查验申请资料,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三.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拟验收项目的规划内容进行现场核实 符合规划许可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 不符合规划许可的向建设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 建设单位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规划验收、五,相关要求 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是保证和巩固规划成果的有效手段,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二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中.凡发现存在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拒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改正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嘉峪关市规划局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