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在信访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责令改正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三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四条 国家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经督办拒不纠正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予以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六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压制、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七条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或者治安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