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在信访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三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四条,国家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经督办拒不纠正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六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六条。压制,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七条、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或者治安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