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信访秩序.第五十七条、信访活动应当依法.有序进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国家机关维护信访秩序、第五十八条.信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在非信访接待场所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 二、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滋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或者以自杀,自伤,自残相威胁的 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 四.携带危险物品 管制器具的 五 侮辱。殴打.威胁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人员 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七 歪曲,捏造事实 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煽动、串联 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九.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或者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十,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五十九条.信访工作机构对滞留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有关单位将其带回,信访工作机构对来访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通知属地卫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 第六十条、信访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事件引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到场.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事件发生地政府应当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