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征收,第十九条,纳税单位应当向人民公社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常年产量变动情况以及农业收入和要求减免情况。人民公社对纳税单位的报告.经过调查评议之后,造册报市。县人民委员会.市,县人民委员会进行审查核定.按照依率计征税额和应扣除的减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向纳税单位发出纳税通知书 作为纳税的凭证.第二十条、农业税的征收,依照常年产量和税率实行全年一次计算.淮北和沿淮地区分夏,秋两次征收。两次减免。两次结算。淮南和江南地区夏季预征。秋季一次减免.一次结算.秋季结算时应将夏季预征税额在全年税额内扣除。第二十一条,农业税以征收实物为主.除缺粮而又没有棉花,菸叶.麻等农产品交纳农业税的纳税单位、可以征收代金外 其余一律征收实物 粮食品种夏季以小麦为主,秋季以稻谷。高梁 黄豆,玉米为主,征收实物的品种计划、由市。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种植各种农作物的比例和历年征收习惯拟定 上报专员公署,由专员公署审查汇总报省财政厅批准 第二十二条。纳税单位送交农业税的粮食要晒干扬净。达到中等以上质量标准、送交的棉花,烟叶.麻类等农产品也要达到中等以上质量.第二十三条,纳税单位的送粮里程,一般以不超过单程三十华里为原则.交通不方便的山区.运输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缩短。第二十四条、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茶叶、竹、竹笋、丹皮,制茶用花.白菊花,桐子。桕子,香榧、油茶子、山核桃、木炭,栓皮、生漆等农林特产.在出售时由收购部门代征、不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部分,由人民公社定期查帐征收、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木材,一律由人民公社定期组织征收,第二十五条 纳税单位可以根据纳税通知书,核算自己应纳的税额,如果认为在农业税征收中,有调查不实、评议不公 错算和错征的情况,可以向人民公社请求复查和复议,如果纳税单位对于人民公社复查和复议的结果仍不同意、还可以向市,县人民委员会请求复查。人民公社,市.县人民委员会在纳税单位提出请求以后、应当迅速处理,第二十六条,在征收交纳农业税中。有下列表现的.得给予表扬或奖励、一、纳税单位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农业收入和其他有关情况。并踊跃送交优质农产品 起模范作用的.二.征收工作人员 能切实执行农业税政策 作风良好 工作积极的 第二十七条.纳税单位少报土地亩数,农业收入以及用其他方法逃避纳税的、经查明后,应当追交其逃避的税额,情节严重的,送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如有违法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