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征收 第十九条.纳税单位应当向人民公社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常年产量变动情况以及农业收入和要求减免情况,人民公社对纳税单位的报告 经过调查评议之后.造册报市 县人民委员会、市.县人民委员会进行审查核定。按照依率计征税额和应扣除的减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向纳税单位发出纳税通知书、作为纳税的凭证 第二十条,农业税的征收 依照常年产量和税率实行全年一次计算、淮北和沿淮地区分夏.秋两次征收、两次减免.两次结算,淮南和江南地区夏季预征,秋季一次减免、一次结算,秋季结算时应将夏季预征税额在全年税额内扣除.第二十一条 农业税以征收实物为主 除缺粮而又没有棉花。菸叶。麻等农产品交纳农业税的纳税单位 可以征收代金外,其余一律征收实物 粮食品种夏季以小麦为主 秋季以稻谷.高梁。黄豆 玉米为主 征收实物的品种计划.由市.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种植各种农作物的比例和历年征收习惯拟定 上报专员公署,由专员公署审查汇总报省财政厅批准、第二十二条,纳税单位送交农业税的粮食要晒干扬净、达到中等以上质量标准 送交的棉花。烟叶、麻类等农产品也要达到中等以上质量,第二十三条,纳税单位的送粮里程、一般以不超过单程三十华里为原则 交通不方便的山区 运输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缩短,第二十四条,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茶叶,竹、竹笋,丹皮、制茶用花,白菊花.桐子.桕子.香榧、油茶子 山核桃,木炭。栓皮,生漆等农林特产、在出售时由收购部门代征。不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部分 由人民公社定期查帐征收。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木材,一律由人民公社定期组织征收、第二十五条,纳税单位可以根据纳税通知书.核算自己应纳的税额,如果认为在农业税征收中 有调查不实。评议不公,错算和错征的情况,可以向人民公社请求复查和复议.如果纳税单位对于人民公社复查和复议的结果仍不同意 还可以向市,县人民委员会请求复查 人民公社,市。县人民委员会在纳税单位提出请求以后、应当迅速处理,第二十六条、在征收交纳农业税中,有下列表现的.得给予表扬或奖励、一.纳税单位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农业收入和其他有关情况、并踊跃送交优质农产品,起模范作用的、二 征收工作人员,能切实执行农业税政策,作风良好、工作积极的.第二十七条,纳税单位少报土地亩数 农业收入以及用其他方法逃避纳税的、经查明后 应当追交其逃避的税额 情节严重的 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如有违法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的 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