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征收,第十九条 纳税单位应当向人民公社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常年产量变动情况以及农业收入和要求减免情况,人民公社对纳税单位的报告、经过调查评议之后 造册报市。县人民委员会、市 县人民委员会进行审查核定。按照依率计征税额和应扣除的减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向纳税单位发出纳税通知书、作为纳税的凭证 第二十条,农业税的征收 依照常年产量和税率实行全年一次计算、淮北和沿淮地区分夏 秋两次征收,两次减免.两次结算.淮南和江南地区夏季预征 秋季一次减免.一次结算,秋季结算时应将夏季预征税额在全年税额内扣除,第二十一条 农业税以征收实物为主,除缺粮而又没有棉花,菸叶 麻等农产品交纳农业税的纳税单位、可以征收代金外、其余一律征收实物。粮食品种夏季以小麦为主。秋季以稻谷,高梁,黄豆、玉米为主,征收实物的品种计划,由市,县人民委员会根据种植各种农作物的比例和历年征收习惯拟定.上报专员公署,由专员公署审查汇总报省财政厅批准。第二十二条 纳税单位送交农业税的粮食要晒干扬净,达到中等以上质量标准、送交的棉花,烟叶.麻类等农产品也要达到中等以上质量,第二十三条.纳税单位的送粮里程 一般以不超过单程三十华里为原则.交通不方便的山区 运输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缩短。第二十四条 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茶叶,竹,竹笋。丹皮。制茶用花 白菊花.桐子、桕子、香榧,油茶子.山核桃,木炭 栓皮,生漆等农林特产、在出售时由收购部门代征。不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部分,由人民公社定期查帐征收.在国家收购部门出售的木材.一律由人民公社定期组织征收 第二十五条.纳税单位可以根据纳税通知书,核算自己应纳的税额,如果认为在农业税征收中。有调查不实.评议不公、错算和错征的情况。可以向人民公社请求复查和复议,如果纳税单位对于人民公社复查和复议的结果仍不同意、还可以向市,县人民委员会请求复查,人民公社 市,县人民委员会在纳税单位提出请求以后,应当迅速处理.第二十六条.在征收交纳农业税中。有下列表现的。得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纳税单位据实报告土地亩数,农业收入和其他有关情况。并踊跃送交优质农产品,起模范作用的、二 征收工作人员,能切实执行农业税政策.作风良好。工作积极的.第二十七条。纳税单位少报土地亩数.农业收入以及用其他方法逃避纳税的,经查明后。应当追交其逃避的税额。情节严重的.送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如有违法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