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信访条例(修订)
  • 安徽省电梯曳引能力综合测试规范 DB34/T 3619-2020
  • 安徽省商业健身俱乐部服务规范 DB34/T 3595-2020
  • 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 2024年修订
  • 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 DB34/T 2189-2020
  • 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实施规程 DB34/T 1489-2020
  • 合肥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3年
  • 安徽省煤泥样人工采取和制备方法 DB34/T 3692-2020
  • 安徽省智慧城市 政务云机房迁入管理规范 DB34/T 3681-2020
  • 安徽省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非金属罐体定期检验规程 DB34/T 1706-20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第三条.下列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纳农业税 一 农村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二。国营和地方国营农场,林场,园艺场.苗圃。蚕桑场。药材培植场.三,有农业收入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团体和其他单位、四,少数尚未参加农村人民公社的个体农民和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第四条 下列的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一 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二,棉花 麻类。菸叶。油料 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三。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收入,四。农林特产的收入,五、柴山、草山,草滩,藕 鱼花池.芦苇,茴草 苜蓿.果类以及经国务院和省人民委员会规定或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