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
  • 安徽省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DB34/T 3657-2020
  • 安徽省电子政务外网政务部门接入规范 DB34/T 3607-2020
  •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操作规范 DB34/T 3628-2020
  • 安徽省机动车辆理赔服务质量要求 DB34/T 3605-2020
  • 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4/T 5008-2020
  • 安徽省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拆解技术规范 DB34/T 3590-2020
  • 安徽省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4/T 917-2020
  • 安徽省电子政务外网市县网络总体构架设计规范 DB34/T 3606-2020
  •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4/1466-2019
第五章.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 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三十六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30日以下的、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为用人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三十九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具体结算方式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