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 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第四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或者制定了工资支付制度未公示的.二.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支付事项的.三 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的 四 没有工资支付书面记录或者书面记录保存期少于2年的,五、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六,在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未一次付清工资的.七.被列入重点监察单位未定期书面报告工资支付情况的,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对有下列第,一,项。第,二。项或第。三,项规定行为的 由劳动保障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拒绝.阻挠劳动保障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安徽省劳动监察规定.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劳动保障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依法应当受理举报投诉而不受理的,二,未如实公布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工资等情况的.三、未为举报人保密的.四 挪用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六。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七,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