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法的 主管机关可视情节,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罚、一 警告,二 扣留或吊销职务证书.三,罚款,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主管机关给予的罚款.吊销职务证书处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主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六条.因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主管机关调解处理、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的当事人 还可以根据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本法构成犯罪的人员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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