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 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 境。或者升学.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 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 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并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九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使用暴力 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 接送不合格兵员的、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行政监察 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