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第二十六条,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四,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五 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第二十七条 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一、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三.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四、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五。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八条、军官服现役和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第二十九条.现役军官按照规定服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现役,未满最高年龄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以退出现役,军官退出现役时,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转入军官预备役、第三十条、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 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选拔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军事部门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报请上级军事机关批准并进行登记,服军官预备役 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