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的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的。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