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变更登记,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 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 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 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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