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违反警械警具和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八十九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擅自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私存枪支。弹药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条.将枪支,弹药借给他人使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 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一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致使枪支丢失,被盗,被骗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十二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示枪恫吓他人或者随意鸣枪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 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三条,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枪支走火。致人伤残,死亡的。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第九十四条。违反警车,警械、警具管理规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五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十六条。违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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