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违反警械警具和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八十九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携带枪支 弹药进入公共场所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私存枪支 弹药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条.将枪支,弹药借给他人使用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一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致使枪支丢失,被盗、被骗的。给予记过 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二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示枪恫吓他人或者随意鸣枪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三条。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枪支走火,致人伤残。死亡的 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九十四条 违反警车,警械 警具管理规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五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十六条、违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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