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条.隐匿。销毁举报,控告,申诉材料,包庇被举报人.被控告人,或者滥用职权、对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报复陷害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一条 泄露国家秘密 检察工作秘密 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亲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四十二条 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给予开除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四十三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四条,非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非法传讯他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五条 伪造、隐瞒,涂改。调换,故意损毁证据材料,诉讼文书的,给予开除处分 情节较轻的 给予撤职处分、第四十六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的,给予开除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记大过 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四十八条.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九条 非法扣押.冻结公私财产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条.不依法返还扣押 冻结款物 或者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或者擅自处理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一条 私自办理案件或者干预办案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二条、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代理人,申诉人。亲友,或者接受上述人员提供的宴请,财物、娱乐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严重不负责任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 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四条。体罚侮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人员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五十五条 违法使用警械,警具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六条。违反规定插手经济纠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五十七条.违反监管法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私自带人会见被监管人员。或者让被监管人员给自己干私活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八条。在执法活动中,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回避 或者拒不服从回避决定.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五十九条、故意作出违背案件事实的勘验。检查,鉴定结论的,给予开除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六十条、违法办案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自杀,伤残或者证人.被害人自杀.伤残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六十一条。在执法活动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