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程序。第十九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前已批准中止或撤销的项目、课题 不纳入验收范围.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 课题,需在任务合同到期90日前向专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延期时间 专业机构批准同意,并报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后,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 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第二十条,专业机构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制订验收工作计划,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备案。对于需同步验收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要做好相关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 向专业机构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一。档案验收合格结论书、二,项目 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 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 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后续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 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 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 工程,一览表 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牵头承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专业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 要在3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牵头承担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第二十三条。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与牵头承担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并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牵头组织单位。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应及时通知牵头承担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第二十四条,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 讨论形成项目。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 第二十五条。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并抄送三部门 专业机构负责向牵头承担单位下达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 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涉密项目,课题 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