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程序。第十九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前已批准中止或撤销的项目,课题。不纳入验收范围.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 课题 需在任务合同到期90日前向专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延期时间。专业机构批准同意。并报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后。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第二十条 专业机构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制订验收工作计划 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备案 对于需同步验收的项目.课题 专业机构要做好相关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 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 向专业机构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 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一.档案验收合格结论书,二。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后续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项目 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牵头承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 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专业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在3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牵头承担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第二十三条,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 与牵头承担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并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牵头组织单位,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应及时通知牵头承担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第二十四条,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 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 第二十五条.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 填写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 并抄送三部门。专业机构负责向牵头承担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 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 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 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