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程序,第十九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前已批准中止或撤销的项目,课题,不纳入验收范围、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 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 课题,需在任务合同到期90日前向专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延期时间,专业机构批准同意。并报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后。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第二十条。专业机构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制订验收工作计划、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备案.对于需同步验收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要做好相关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专业机构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一,档案验收合格结论书,二 项目 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后续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 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 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 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项目 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 承担单位公章.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 课题,参与单位应在牵头承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专业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书 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在3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牵头承担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 第二十三条,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与牵头承担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并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牵头组织单位.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应及时通知牵头承担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第二十四条.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填写、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 第二十五条,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 并抄送三部门.专业机构负责向牵头承担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 对项目 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涉密项目 课题 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