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程序 第十九条、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前已批准中止或撤销的项目,课题 不纳入验收范围,项目 课题 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课题 需在任务合同到期90日前向专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延期时间,专业机构批准同意,并报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后,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第二十条,专业机构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制订验收工作计划.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备案,对于需同步验收的项目 课题 专业机构要做好相关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专业机构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一、档案验收合格结论书、二。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 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 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后续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 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项目 课题 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 承担单位公章,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牵头承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专业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在3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牵头承担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第二十三条.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与牵头承担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并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 同时抄送牵头组织单位、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应及时通知牵头承担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第二十四条,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 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 填写,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 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第二十五条。专业机构根据项目 课题 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并抄送三部门 专业机构负责向牵头承担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对项目 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