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重大专项的特点.组织制定修订相应的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三部门备案。第四十七条,重大专项总结验收和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 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 314号 同时废止,附件,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验收申请书,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课题、自评价报告,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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