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重大专项的特点 组织制定修订相应的项目。课题 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三部门备案、第四十七条,重大专项总结验收和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所需经费严格按照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同时废止、附件.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任务验收评议表、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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