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方式和内容 第二十七条,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被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第二十八条。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 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课题,应采用现场测试 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对于需要平行测试或专家组存在异议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任务验收意见,第二十九条,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 第三十条.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 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第三十一条,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 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项目。课题、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