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项目,课题 任务验收方式和内容.第二十七条,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 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被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第二十八条。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课题,应采用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对于需要平行测试或专家组存在异议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任务验收意见.第二十九条、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 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第三十条、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第三十一条,项目,课题 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项目.课题 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