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建筑改造5.2、1 既有建筑改造应编制改造项目设计方案 方案应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5 2.2。在既有建筑的改造设计中。若改变了改造范围内建筑的间距 以及与之相关的改造范围外建筑的间距时.其间距不应低于消防间距标准的要求、5。2,3。既有建筑应结合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 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5 2。4、既有建筑改造后,新建或改造的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5、2 5 既有建筑平改坡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屋顶情况及周围环境选择坡屋面形式及坡度.确保其保温隔热效果和结构安全性、2、应利用其原有平屋面排水系统 并应通畅,3,坡屋面采取防雷措施,并应利用原有的防雷装置.4 新坡顶下空间严禁堆物和另作他用 5,2 6,既有住宅成套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改变原有结构时 应先进行鉴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结构安全.2.应集约利用原有空间。合理调整平面和空间布局 增添厨卫设施设备,完善房屋成套使用功能、5.2,7,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造时、加装电梯不应与卧室紧邻布置,当起居室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应采取有效隔声和减振措施、5 2,8、当既有建筑增加屋面荷载或改变使用功能时.应先做设计方案或评估报告.5。2、9、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改造 及增设太阳能。照明,通风等屋面设施时、应确保屋顶承重安全和防护安全.不应破坏防雷设施的有效性,5.2。10,既有建筑改造时应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严格控制。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 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