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2.1、基本要求2。1。1,地基基础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2、在上部结构的各种作用和作用组合下 地基不得出现失稳 3,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4、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5,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6.边坡工程应保证支挡结构、周边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1 2、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2 1、3、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2。1,4,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2。基坑工程设计应规定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3。边坡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2,1,5.在地基基础设计工作年限内.地基基础工程材料,构件和岩土性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2,1.6,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用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监测,工程监测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 1,7、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噪声,扬尘 废水、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危害,2。1.8,当地下水位变化对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时,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措施、2 1。9 地下水控制工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恶化。不得造成不同水质类别地下水的混融,且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 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影响其正常使用,2,1.10,对特殊性岩土。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 应查明情况。分析其对生态环境,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