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2,1。基本要求2.1,1,地基基础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 2。在上部结构的各种作用和作用组合下.地基不得出现失稳。3 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4。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5,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 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6,边坡工程应保证支挡结构。周边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1,2,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2 1。3。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 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 2、1,4.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2.基坑工程设计应规定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 3 边坡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被保护的建 构,筑物、道路,桥梁 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2.1,5 在地基基础设计工作年限内,地基基础工程材料、构件和岩土性能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2.1,6。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用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监测、工程监测应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2 1、7、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噪声、扬尘。废水,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工程场地 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危害,2 1 8.当地下水位变化对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时,应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置措施、2、1.9.地下水控制工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水质恶化 不得造成不同水质类别地下水的混融。且不得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影响其正常使用,2,1。10 对特殊性岩土,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应查明情况,分析其对生态环境。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