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0、1。木结构建筑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 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 白蚁危害程度及建筑物特征对防水 防潮和防生物危害措施等建立检查维护制度,7 0,2,木结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使用1年后.应对木结构工程进行常规检查。对公共建筑 在使用过程中。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危害和隐患时,应立即维修.常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主要结构构件的开裂 倾斜 变形情况。2。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情况。以及连接件破损或缺失情况,3,木构件腐朽和白蚁危害情况。4.木结构墙面变形。开裂和损坏的情况,5、木结构墙体面板受潮情况。以及面板的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 6 木结构外墙上门窗边框的密封胶或密封条开裂,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7.屋面防水系统和屋面排水系统运行状况.8.消防设备有效性和可操控性,7。0。3,当木结构建筑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时,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并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7。0,4.木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拆除 1.整栋木结构经鉴定评定为危险等级。且无修缮价值的。2.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复的。7.0,5 木结构的拆除.应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专项拆除方案 且应有安全保护、控制扬尘 建筑材料及垃圾分类处置的措施.7。0。6 木结构在拆除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7。0,7 采用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7、0.8。对于既有木结构房屋拆除后的构件 当需要再利用时,应对其完整性和强度指标进行评估.满足要求时方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