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维护与拆除7。0.1、木结构建筑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白蚁危害程度及建筑物特征对防水,防潮和防生物危害措施等建立检查维护制度,7。0。2 木结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使用1年后、应对木结构工程进行常规检查,对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危害和隐患时。应立即维修、常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主要结构构件的开裂。倾斜,变形情况,2,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情况。以及连接件破损或缺失情况、3,木构件腐朽和白蚁危害情况、4、木结构墙面变形。开裂和损坏的情况,5.木结构墙体面板受潮情况,以及面板的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6 木结构外墙上门窗边框的密封胶或密封条开裂,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 7、屋面防水系统和屋面排水系统运行状况、8、消防设备有效性和可操控性.7,0、3,当木结构建筑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时。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并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7、0、4,木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拆除,1.整栋木结构经鉴定评定为危险等级,且无修缮价值的,2.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复的、7,0.5.木结构的拆除。应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专项拆除方案,且应有安全保护,控制扬尘、建筑材料及垃圾分类处置的措施。7.0,6、木结构在拆除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7,0,7.采用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7 0,8、对于既有木结构房屋拆除后的构件,当需要再利用时 应对其完整性和强度指标进行评估。满足要求时方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