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0。1、木结构建筑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白蚁危害程度及建筑物特征对防水。防潮和防生物危害措施等建立检查维护制度、7.0.2,木结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使用1年后,应对木结构工程进行常规检查。对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 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危害和隐患时,应立即维修、常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主要结构构件的开裂.倾斜.变形情况。2,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情况,以及连接件破损或缺失情况,3.木构件腐朽和白蚁危害情况、4、木结构墙面变形,开裂和损坏的情况,5。木结构墙体面板受潮情况。以及面板的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6.木结构外墙上门窗边框的密封胶或密封条开裂,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7、屋面防水系统和屋面排水系统运行状况,8、消防设备有效性和可操控性,7,0、3,当木结构建筑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时,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并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7.0、4、木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拆除,1,整栋木结构经鉴定评定为危险等级,且无修缮价值的.2。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复的。7 0.5、木结构的拆除.应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专项拆除方案 且应有安全保护,控制扬尘。建筑材料及垃圾分类处置的措施 7,0 6.木结构在拆除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7。0 7,采用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7.0、8.对于既有木结构房屋拆除后的构件,当需要再利用时,应对其完整性和强度指标进行评估,满足要求时方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