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0,1.木结构建筑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白蚁危害程度及建筑物特征对防水。防潮和防生物危害措施等建立检查维护制度,7,0,2,木结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使用1年后,应对木结构工程进行常规检查,对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危害和隐患时 应立即维修。常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 主要结构构件的开裂.倾斜。变形情况、2、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情况,以及连接件破损或缺失情况 3。木构件腐朽和白蚁危害情况.4。木结构墙面变形。开裂和损坏的情况、5、木结构墙体面板受潮情况,以及面板的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 6、木结构外墙上门窗边框的密封胶或密封条开裂,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7。屋面防水系统和屋面排水系统运行状况.8 消防设备有效性和可操控性.7、0、3、当木结构建筑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时 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 并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7,0 4、木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拆除、1。整栋木结构经鉴定评定为危险等级,且无修缮价值的。2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复的 7、0,5.木结构的拆除 应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专项拆除方案 且应有安全保护。控制扬尘,建筑材料及垃圾分类处置的措施.7 0.6 木结构在拆除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7.0,7.采用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时 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 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7.0 8、对于既有木结构房屋拆除后的构件.当需要再利用时。应对其完整性和强度指标进行评估.满足要求时方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