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0、1 木结构建筑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 白蚁危害程度及建筑物特征对防水,防潮和防生物危害措施等建立检查维护制度.7,0.2,木结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使用1年后。应对木结构工程进行常规检查 对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 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危害和隐患时、应立即维修、常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主要结构构件的开裂,倾斜。变形情况.2,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情况、以及连接件破损或缺失情况.3,木构件腐朽和白蚁危害情况、4。木结构墙面变形.开裂和损坏的情况、5、木结构墙体面板受潮情况、以及面板的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6.木结构外墙上门窗边框的密封胶或密封条开裂,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7 屋面防水系统和屋面排水系统运行状况、8 消防设备有效性和可操控性 7,0,3、当木结构建筑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时,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并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7,0.4,木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拆除,1、整栋木结构经鉴定评定为危险等级,且无修缮价值的、2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复的,7,0,5.木结构的拆除、应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专项拆除方案,且应有安全保护 控制扬尘 建筑材料及垃圾分类处置的措施.7.0,6、木结构在拆除作业前 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7,0 7,采用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 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7,0,8,对于既有木结构房屋拆除后的构件。当需要再利用时.应对其完整性和强度指标进行评估,满足要求时方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