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与拆除7 0,1,木结构建筑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 白蚁危害程度及建筑物特征对防水 防潮和防生物危害措施等建立检查维护制度、7,0 2 木结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使用1年后,应对木结构工程进行常规检查。对公共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应每隔3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影响结构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危害和隐患时.应立即维修,常规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主要结构构件的开裂,倾斜,变形情况,2。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松动情况.以及连接件破损或缺失情况、3,木构件腐朽和白蚁危害情况 4.木结构墙面变形,开裂和损坏的情况,5,木结构墙体面板受潮情况.以及面板的固定螺钉松动和脱落情况、6 木结构外墙上门窗边框的密封胶或密封条开裂,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7、屋面防水系统和屋面排水系统运行状况.8 消防设备有效性和可操控性。7,0。3、当木结构建筑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时 应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并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有效处理措施。7,0,4,木结构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拆除.1、整栋木结构经鉴定评定为危险等级,且无修缮价值的 2,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复的,7,0.5、木结构的拆除 应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专项拆除方案。且应有安全保护 控制扬尘、建筑材料及垃圾分类处置的措施,7.0.6.木结构在拆除作业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7,0,7,采用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7、0.8、对于既有木结构房屋拆除后的构件 当需要再利用时,应对其完整性和强度指标进行评估 满足要求时方可再利用,